為貫徹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和昌平分區(qū)規(guī)劃,充分展現昌平老城魅力,以永安古城為核心,以“煥活·永安”為主題,由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作為主辦單位,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區(qū)城北街道辦事處作為承辦單位,現舉辦“北京市昌平區(qū)永安古城標志標識征集”活動,擬公開邀請國內外具有藝術創(chuàng)作能力的藝術家、設計師個人及團隊、機構前來應征,提交應征作品。
1.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北京市昌平區(qū)永安古城標志標識征集
1.2古城范圍:東至東環(huán)路,西至西環(huán)路,南至南環(huán)路,北至北環(huán)路,總面積約2平方公里。
1.3設計任務:
征集階段:永安古城歷史文化標志設計,包括品牌元素概況;標志、設計概念和標準定義;中英文標準字體;標志與字體間的標準格式組合;標志與字體使用的安全空間;標志基本應用規(guī)范;專用印刷書體;標準色系統(tǒng);輔助色系統(tǒng);輔助圖形。
實施方案設計階段:永安古城歷史文化標識設計,包括區(qū)域入口導覽標識;區(qū)域導覽標識;重點建筑及公共設施的導向指引牌;文物及建筑故址說明牌;警示禁止標識(請勿翻越、禁止攀爬、愛護花草等警示標識);結合靜態(tài)交通方案,完成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車引導標識(停車場導向標識、位置和管理須知等標識)方案設計;所有類型標識點位規(guī)劃方案。
2.征集方式:公開征集,本征集項目不限定應征人的數量。
3.征集日程(以下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時間
事項
2022年9月2日
發(fā)布征集公告
2022年9月2日至10月18日17時00分
獲取征集文件
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16時00分
應征人遞交應征文件。說明:
2022年10月22日至25日期間,每日9:00-11:30,13:30-16:00。
2022年10月25日16時00分
征集截止時間/遞交應征文件截止時間
2022年11月10日前
應征作品評審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
在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和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的網站公示獲獎作品。
2022年11月30日
公布征集結果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發(fā)放/領取獎金
說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間,每個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上述日程如有變更,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將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發(fā)布變更通知,征集活動期間請各應征人隨時關注上述網站,并及時了解本征集項目的最新信息。
4.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征集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區(qū)城北街道辦事處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5.征集聯系
征集組織機構: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萬泉莊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
郵政編碼:100089
聯系人:徐興華、郝睛、馬曉新、邢亞利、朱小鋒
聯系電話:86-10-82575131—256/812
傳真:86-10-82575840
征集指定郵箱:kjysanbu@163.com
6.應征人資格
6.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社會團體、自然人。
6.2法人、社會團體、自然人可自愿組成聯合應征設計團隊(以下簡稱“聯合設計團隊”)參加征集活動。
6.2.1聯合設計團隊的各成員應簽署一份共同參加征集活動的聯合應征聲明。
6.2.2聯合設計團隊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也不得同時加入本項目其它設計團隊參與本征集活動。
7.參與方式
有意向參加本征集活動者,請登錄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下載《北京市昌平區(qū)永安古城標志標識征集征集文件》(以下簡稱“征集文件”)。決定參與征集活動的應征人請?zhí)顚憫饕庀虮?,發(fā)送至征集指定郵箱或遞交至征集組織機構,以獲取相關資料的下載密碼。
8.征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對征集文件進行澄清的應征人,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將要求澄清的問題發(fā)送至本次征集指定的電子郵箱,并通知征集組織機構以確認其是否收悉。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將酌情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上述答復將不標明提問的來源,并將澄清的內容以澄清/更正公告的形式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發(fā)出,請應征人隨時關注上述網站了解項目最新信息。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發(fā)出的澄清、補充、修改、更正內容與本公告或原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與本公告或原征集文件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日期在后者為準。
9.應征文件的遞交
9.1遞交方式
應征文件應以現場遞交或郵寄送達的方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遞交方式,逾期送達的應征文件,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將不予接收。應征文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均由應征人自行承擔后果,對此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接收單位和接收人
接收單位: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萬泉莊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
聯系人:郝晴、馬曉新
聯系電話:86-10-82575131—256/812
所有收到的應征文件不予退還,請應征人自留底稿。
9.3應征文件密封及標識
詳見征集文件。
10.獎項與獎金
10.1獎項
本次征集設如下獎項:一等獎1名,獎金(含實施方案設計費)150000.00元人民幣(含稅);二等獎4名,獎金10000.00元人民幣(含稅);三等獎6名,獎金6000.00元人民幣(含稅);優(yōu)勝獎10名,獎金2000.00元人民幣(含稅)。
10.2獎金的發(fā)放與領取
獎項、獲獎人以及獎金的發(fā)放與領取等具體事宜將在征集結果公告中明示。
10.2.1獎金的支付
應征人的獎金以人民幣支付。
10.2.2獲獎者如為中國境內法人(包括設計公司、社會團體),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領取獎金;獲獎者如為中國境外法人,在中國境內沒有常設機構,也沒有可以接受人民幣的中國境內賬戶,可委托中國境內的收款人全權處理收付款事宜,并為其代繳各種中國境內稅費。
10.2.3獲獎者如為個人,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收款賬戶信息,征集活動的組織方代扣個人所得稅后發(fā)放剩余的獎金。
10.2.4征集活動的組織方不承擔由于獎金所產生的任何稅費。
10.2.5獎金發(fā)放/領取的時間期滿,因獲獎者原因而導致獎金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支付或領取,則獲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獲取獎金的權利。
11.征集公告、澄清/更正公告及征集結果發(fā)布媒體
11.1征集公告發(fā)布媒體
本征集公告在以下網站同時發(fā)布: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kpmzb.com)
11.2澄清/更正公告發(fā)布媒體
澄清/更正公告在以下網站同時發(fā)布: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kpmzb.com)
11.3獲獎作品公示發(fā)布媒體
獲獎作品公示在以下網站同時發(fā)布: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kpmzb.com)
11.4征集結果發(fā)布媒體
征集結果在以下網站同時發(fā)布: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chp.gov.cn/)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kpmzb.com)
12.語言
本征集公告使用中文書寫。
13.公證監(jiān)督
本次征集將聘請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對征集組織活動中如下事項進行公證:
(1)遞交截止時間之前收到的應征文件的數量;
(2)對應征作品評審活動進行公證。
14.知識產權
14.1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
14.2應征作品應為應征人及作者的原創(chuàng)作品,應征人及作者應為該作品的合法擁有者,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須注明來源并取得書面認可,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應征人及其作者必須已經獲得權利人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只負責考察作品本身的質量,作品內容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由應征人及作者本人負責。凡涉嫌知識產權侵權或侵犯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的作品,將自動失去應征資格;若上述作品為得獎作品,則收回已頒發(fā)的獎項及獎金并予以公告。因應征作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應由應征人及作者承擔,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4.3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作品的應征人及作者應將作品的知識產權及相關衍生權利全部永久轉讓給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委員會昌平分局,由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永久獨占享有。作品署名權由應征人、作者、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共同享有。
14.4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作品的應征人及作者需與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簽署《知識產權轉讓協(xié)議》。未經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的書面許可,應征人及作者不得將此權利再轉讓第三人,或者銷售該應征作品給任何第三人用作盈利性活動。作品署名權由權利主體協(xié)商一致,共同行使。
14.5優(yōu)勝獎及未獲獎的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仍歸原應征人及作者本人所有。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如需對該作品用于衍生開發(fā)、生產、銷售等商業(yè)用途,需取得應征人及作者的書面許可,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與應征人及作者另行簽訂《知識產權許可協(xié)議》,并向作者支付相應授權費用。
14.6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有權對本次征集收到的全部應征作品(包括優(yōu)勝獎及未獲獎的應征作品)無償地進行匯編出版、展覽、發(fā)行、開展公益宣傳、征集活動宣傳使用。
15.其它條款
15.1本次征集活動,包括該征集活動本身及征集活動的相關文件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guī)。因本次征集活動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均提交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所在地區(qū)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15.2本次征集活動本身及相關文件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
15.3凡參加“北京市昌平區(qū)永安古城標志標識征集”的應征人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本次征集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https://mp.weixin.qq.com/s/jm6-caztuVc8Ojb3cirD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