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鎮(zhèn)兒童友好示范鎮(zhèn)創(chuàng)建工作,促進廣大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滿足兒童全面發(fā)展需要、踐行兒童優(yōu)先理念,使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yè),企石鎮(zhèn)婦兒工委、鎮(zhèn)婦聯聯合開展企石鎮(zhèn)兒童友好LOGO征集活動。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3月10日
征集內容
企石鎮(zhèn)兒童友好形象標志(LOGO)及企石鎮(zhèn)兒童友好IP形象
征集對象
面向社會范圍征集,組織及個人不限,鼓勵廣大兒童、家庭積極參與。
作品要求
(一)設計內容及理念
1、兒童友好LOGO及IP形象設計為平面作品,參選作品應以圖形為主,作品需體現兒童友好理念及企石特色,設計簡潔,易于辨識,形象積極健康,突出兒童元素、活潑性和童趣性,符合兒童視角、大眾審美,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
2、適用于兒童活動場所、公益廣告宣傳、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種場所和載體使用,及各類常用平面、立體、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chuàng)作,滿足各種材質制作(印制)需求。
(二)作品提交要求
1、投稿作品應為彩色電子版/手繪掃描件/手繪照片,需存儲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為RGB,A4幅面。鼓勵同時提交設計文件,如psd/ai文件等。其中IP形象作品須繪制卡通形象的三視圖(含:正面、正側、背面),并為卡通形象設計至少兩個能表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
2、提交的電子文件需包含設計者姓名、年齡、作品名稱、聯系方式及300字以內的圖形標識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顏色、寓意、背景等)。
3、設計者提交設計作品及設計說明各一份,請在征集時間內將作品提交至鎮(zhèn)婦兒工委辦郵箱:1961542239@qq.com,聯系電話:0760-86710118。
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置錄用獎1名,優(yōu)秀獎2名,創(chuàng)意獎3名。獲獎者將頒發(fā)證書、獎品。
作品版權
(一)所有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設計者必須享有作品完全版權。作品一經報送,所有權、著作權(署名權外)歸屬主辦方所有,并允許主辦方對LOGO及IP進行進一步加工后使用。
(二)凡涉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設計者自行承擔。如出現上述糾紛,主辦方保留取消其評選資格及追回所獲獎項的權利。設計者向主辦方投稿視為同意上述規(guī)定,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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