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宜都城市品牌塑造與傳播工程,進一步提升宜都城市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xiàn)面向社會征集宜都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品牌標識、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一、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中共宜都市委宣傳部承辦單位:宜都市文化和旅游局、宜都市融媒體中心
二、征集內(nèi)容
宜都城市形象宣傳語
宜都城市品牌標識
宜都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三、征集方式
網(wǎng)絡征集。本次活動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應征主體不限,個人、集體及企業(yè)、單位均可報名參加。
四、征集時間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五、征集要求
(一)宜都城市形象宣傳語
1.文字精煉、主題鮮明、簡明易記、朗朗上口,作品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附創(chuàng)意說明。2.充分反映宜都城市特色、文化底蘊,具有較強表現(xiàn)力、感染力和影響力。3.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各類媒體和國內(nèi)外廣泛傳播推廣。
(二)宜都城市品牌標識
1.體現(xiàn)宜都元素,彰顯宜都特色,體現(xiàn)時代風貌,具有時代性、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與視覺感染力,需附創(chuàng)意和設計說明。2.要求作品采用彩色圖形設計,創(chuàng)意獨特、構圖簡潔、寓意貼切,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傳播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
(三)宜都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1.貼合宜都形象,充分體現(xiàn)宜都地域文化特色,內(nèi)涵積極向上,構思新穎,易于傳播和辨識,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開發(fā),便于相關文創(chuàng)產(chǎn)品的設計制作。2.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可以是單個,也可以是組合,組合數(shù)量不超過4個,作品表現(xiàn)手法不限,參賽者在上傳作品同時附創(chuàng)意和設計說明。3.參賽者需繪IP形象的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并設計3個或3個以上能表現(xiàn)該形象特色的動作或表情。
六、投稿方式
宜都市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品牌標識、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可全部參與投稿,也可選擇單項投稿。請參賽作者以電子郵件方式將作品發(fā)送至宜都市文化和旅游局,郵箱:981175842@qq.com,聯(lián)系人:朱丹,聯(lián)系電話:0717-4827770。郵件標題為“投稿+宜都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品牌標識/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字樣。參賽者需填寫相應報名表,標注作者姓名、性別、單位、職業(yè)、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
掃描二維碼下載“參賽報名表”
七、評選辦法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作品評選分初選、復評、終審三個階段進行,最終確定采用名單和入圍名單。1.初選環(huán)節(jié)。組委會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對3類投稿作品進行甄選,確定進入復評環(huán)節(jié)作品。2.復評環(huán)節(jié)。通過“網(wǎng)絡投票+專家評審”的方式進行。在掌上宜都、文旅宜都微信公眾號展示相關作品并進行網(wǎng)絡投票,同時組成專家組對作品進行評分,按網(wǎng)絡投票40%、專家評審60%的權重確定名次,每個類別分別評選出5個入圍作品。3.終審環(huán)節(jié)。入圍作品提交組委會投票,最終確定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品牌標識和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獲獎作品。
八、獎勵辦法
1.城市形象宣傳語:最終被采用的城市形象宣傳語,獎勵作者獎金50000元,作為宜都市長期使用的城市宣傳口號;評選入圍獎2名,每名獎勵5000元。2.城市品牌標識:最終被采用的城市品牌標識,獎勵作者獎金50000元,作為宜都市長期使用的城市品牌標識;評選入圍獎2名,每名獎勵5000元。3.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最終被采用的城市吉祥物,獎勵作者獎金80000元,并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洽談進一步合作開發(fā)事宜;評選入圍獎2名,每名獎勵10000元。4.為確保評審質(zhì)量,經(jīng)評審,若本次征集沒有選出可采用的城市形象宣傳語、品牌標識和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采用將空缺。以上獎金為稅前金額,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繳納;獲獎者需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獎金。
九、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未被注冊使用,不得侵權、抄襲或模仿,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參賽者本人負責。2.獲獎作品須提供RGB顏色模式的設計原圖(如AI、CDR、PSD),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主辦方對獲獎作品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根據(jù)需要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加工、修改、復制、出版(含電子出版)、展出、推廣、使用等,不另付稿酬。3.本次活動所有稿件、相關材料均不退還,請自留底稿。4.如遇完全相同的應征作品獲獎,不并列設獎,以第一時間收到的作品為獲獎對象。5.相關報名材料應如實填報,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作弊行為,將取消評選資格。6.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294RChGAPFMHfnGbZq85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