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幼兒園創(chuàng)建于1957年,1998年被評為省級示范性幼兒園,在廣大家長、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一直在不懈追求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加強園所文化建設,進一步體現(xiàn)幼兒園辦園理念、辦園特色和時代精神,提高幼兒園文化品位,擴大幼兒園的社會影響力,為我園六十五周年園慶做前期準備,現(xiàn)決定面向全園幼兒、家長、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開展吉祥物設計征集活動,歡迎大家貢獻睿智,積極參與。相信在大家的無限創(chuàng)意中,定能設計出富有我園獨特味道的“吉祥物”形象作品。
蘄春縣幼兒園
吉祥物征集小貼士
—征集對象—
全園幼兒、家長、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設計要求—
1.“吉祥物”需要擁有一個朗朗上口的名字,符合幼兒園形象,讓人一聽就記在心里。
2.“吉祥物”可以是動物、植物、人物等,表現(xiàn)形式不限,構思新穎獨特,寓意深刻含蓄,符合幼兒園的辦園理念和培養(yǎng)目標。
3.“吉祥物”創(chuàng)作風格不限,造型簡潔、可愛。
4.“吉祥物”形象的設計應當附有說明部分,旨在闡述“吉祥物”形象的名稱含義、設計思路和理念。
5.作品符合動圖加工和玩偶制作等各種載體用途的需求。
6.所設計的作品為原創(chuàng),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權,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在評選結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如作品發(fā)生知識產權或版權糾紛等,征集方將取消其應征資格,所有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擔。
7.設計者自留底稿,應征作品無論采用與否,均歸征集方所有,概不退還。所有征集的作品知識產權歸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具有修改權以及全部實際應用權,保留設計者署名權。
—投稿要求—
01
電子版設計圖需jpg格式,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151447001@qq.com)
02
手繪設計圖規(guī)格要求A4紙大小,直接交到縣幼兒園門衛(wèi)室,備注高主任收。
03
所有投稿人均要提供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
—評選方式—
投稿截止后,由縣幼兒園班子成員組成評審團,對征集的設計方案進行評審。屆時評選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頒發(fā)獲獎證書。評選結果將會在幼兒園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
不限畫風!不限腦洞!
大膽地把稿件砸向我們吧!
也許最終的吉祥物,就是你喜歡的樣子~
ta會守望著縣幼的每一位師生,成為我們成長道路上獨特的伴隨者和見證者,并積極參與到各類精彩的校園活動中!
我們等著你喲!
https://mp.weixin.qq.com/s/H4qqNfsAzCJvtUW8aDcn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