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科學精準定位龍巖文旅形象,全面提高龍巖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依托我市紅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態(tài)文化旅游資源,圍繞全市文旅“一盤棋”戰(zhàn)略,持續(xù)打響“紅色古田 養(yǎng)生龍巖”文旅品牌,充分展示龍巖文化旅游的獨特魅力,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龍巖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LOGO)。
征集詳情
一、征集單位
龍巖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征集內(nèi)容
龍巖市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
三、征集時間
征集時間:40天(2022年4月2日-5月11 日)
四、征集對象
國內(nèi)外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
五、征集周期計劃
(一)活動啟動及征集階段
通過媒體、網(wǎng)絡和“文旅龍巖”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征集告示,進行作品征集,多平臺宣傳。征集截止后,對所有作品進行初篩,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分別精選20件作品通過“文旅龍巖”微信公眾號進行展示和投票。
(二)作品評選階段
1.網(wǎng)絡投票階段:初篩結(jié)束后通過線上投票小程序開展為期5天的網(wǎng)絡投票,口號標識各選出10件作品晉級。
2.專家評審階段:網(wǎng)絡投票結(jié)束后組織5-7名專家對入選的晉級作品進行綜合評分,各評選出3個入圍作品。
(三)公示階段
專家評審結(jié)束后,公示7天。
(四)公告階段
經(jīng)審核,確定征集最終結(jié)果并向社會公告。
(五)宣傳推廣階段
在全媒體平臺對龍巖文旅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進行宣傳,號召文旅系統(tǒng)各行業(yè)推廣使用。
六、作品要求
(一)宣傳口號
1.口號應突出我市“紅色、客家、生態(tài)”三大文化主題,體現(xiàn)龍巖文化旅游內(nèi)涵及地域特色和時代特征,簡潔押韻、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易于記憶和傳播,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時代訴求,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口號與福建“福”文化和“全福游 有全?!毕嗪魬?,字數(shù)不超過8個字。
3.附200字左右設計說明。
4.作品必須通過word或WPS格式來稿。
(二)形象標識(LOGO)
1.提煉一個一眼難忘的形象標識來彰顯龍巖文旅的獨特魅力。設計要準確反映龍巖文化底蘊和龍巖旅游資源特色;設計美觀、創(chuàng)意新穎、簡潔大方、辨識度強;彰顯龍巖文化旅游的獨特性。
2.作品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廣告、網(wǎng)站、刊物、名片、平面宣傳、影像、紀念品、宣傳品、服裝等多種用途)。
3.附200字左右設計說明。
4.作品必須通過coveldraw或AI格式來稿,設計說明采用word或WPS格式。
(三)應征作品標準
1. 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應征作品應注明作品的創(chuàng)作思路、理念和含義(200字左右)。
2.投稿人可同時投稿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LOGO),也可選擇其中一項投稿,每人各限投3條(套)以內(nèi)。
3.投稿人須在提交作品時以“龍巖宣傳口號+作者姓名+聯(lián)系電話”或“龍巖形象標識+作者姓名+聯(lián)系電話”的形式命名,并在正文詳細注明“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4.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現(xiàn)重復,則按照時間順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為準;如同一投稿人重復提交相同作品,則按照時間順序,以最后一稿為準,若重復提交不同作品,則疊加匯總。
5.所有征集的設計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概不退稿,應征者請自行保留底稿。若設計作品最終被選用,后續(xù)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七、活動獎勵
1.宣傳口號入圍獎3名,獎金1000元/名;被確定為新的龍巖市文化和旅游宣傳口號的,再獎5000元。
2.形象標識入圍獎3名,獎金1萬元/名;被確定為新的龍巖市文化和旅游形象標識的,再獎1萬元。
八、投稿方式
郵箱投稿:lywlyxzx@163.com
聯(lián)系電話:18950819578
九、聲明事項
1.投稿內(nèi)容未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為作者原創(chuàng),擁有完全知識產(chǎn)權。凡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一切后果,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
2.無論是個人參賽還是團隊參賽,活動獎勵均以獲取的作品為單位。
3.應征作品一經(jīng)投稿參評,即視為應征者同意不可撤銷地、排他地將應征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轉(zhuǎn)讓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對應征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有權要求應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要求修改完善,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4.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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