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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項目:
大興安嶺第三屆旅游產(chǎn)業(yè)發(fā)展大會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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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3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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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眾,對征集項目感興趣并具備相關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均可參與此次征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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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全面展現(xiàn)塔河縣文化底蘊、生態(tài)資源、歷史人文,突出鄂族風情、驛站文化、鄉(xiāng)村體驗、運動休閑的旅游品牌定位。以麋鹿(俗稱“四不像”)為設計主圖形象。構思新穎、創(chuàng)意鮮活,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廣泛的吸引力,并具備靈活性和附屬品開發(fā)空間,利于后期衍生品開發(fā)。
2、應征吉祥物應由一個或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吉祥物形象組成,作品需附主題創(chuàng)意說明、設計電子版稿件,電子版稿件需提供尺幅為A4標準大小的三視圖(包含:正面、正側、背面),吉祥物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xiàn),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tài)的多幅圖稿組成,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為JPG,顏色為彩色,文件不小于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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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法:
1、由旅發(fā)大會領導小組指揮部組成評審小組,對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的所有作品進行集中研討、評審,并確定入選作品。
2、最終被選用的吉祥物作品,將通過相關媒體予以公布,并對作品作者給予一次性獎勵。如確無優(yōu)秀作品,將不采用。
3、主辦方擁有決定本次評選吉祥物的最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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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設置:
入圍的吉祥物將贈送設計者紀念品一份,經(jīng)過評審后采用的作品給予設計者3000元獎勵。采納的設計作品如需修改和進一步合作,具體事宜可就實際情況再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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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聲明: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要具有獨立的知識產(chǎn)權,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
2、本次征集不收報名費,所有應征作品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3、獲獎應征作品視為接受組織單位的委托創(chuàng)作作品,其著作權和使用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自行選取使用,有權自行對其需要完善之處進行修改,并在相關宣傳推廣活動中使用。
4、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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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須知:
本次活動采取電子投稿形式
投稿郵箱:thlfdh@163.com
創(chuàng)作者投稿時在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吉祥物征集”字樣,作品和創(chuàng)作者信息以附件形式上傳,請注明作品簡介、設計理念寓意、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單位名稱等準確信息。
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2年3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XPjhQgbhCwddZ0sXaHgc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