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麗景學校十周年慶公告
歲月不居,時節(jié)如流。2020年是中山市麗景學校建校10周年慶典,這是所有“麗景人”的盛典,也是學校發(fā)展的新征程。為秉承“讓每個孩子都閃亮未來”的育人目標,展示學校10年辦學成就和“麗景人”風貌,凝聚校友力量,中山市麗景學校將于2020年12月26日(周六)舉辦主題為“‘拾’級而上·麗景人”的慶典活動。
十年前行風雨兼程,十年拼搏砥礪奮進。麗景學校成立于2010年,是一所集幼兒園、小學、初中于一體的高端民辦學校,硬件一流、質量過硬、理念先進,致力于培養(yǎng)學生成為具有深厚中華文化底蘊和廣闊國際視野的世界公民。篳路藍縷十年路,桃李芬芳十年香,繼往開來譜新章。十年來,中山市麗景學校敢為人先、矢志奮斗、務實崇新、成果斐然。
上下齊心啟新征程,不忘初心攜手同優(yōu)。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guī)劃收官之年,我們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麗景學校也將在建校十周年之際開啟新一輪發(fā)展規(guī)劃,全體麗景人秉承“一顆心·一股勁·一定行”的精神,進一步朝著“省知名,市一流”建設目標奮勇前進,堅持黨建引領規(guī)范辦學,辦讓人民滿意的學校。
十周年校慶是全體麗景人的共同節(jié)日。本次校慶活動,麗景學校將在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結合線上+線下的形式開展。我們誠摯歡迎海內(nèi)外校友和社會各界嘉賓或相聚云端,或相聚麗景校園,暢敘同窗情誼,共話發(fā)展前景!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中山市麗景學校
2020年11月6日
中山市麗景學校十周年
校慶徽章、吉祥物征集
為傳承麗景精神,提升文化內(nèi)涵,烘托校慶氛圍,進一步激發(fā)師生、校友愛校榮校意識,現(xiàn)面向社會各界、全體師生、校友公開征集中山市麗景學校10周年校慶徽章和吉祥物。
一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二
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緊扣校慶主題“拾級而上·麗景人”,突出10周年校慶元素,彰顯學校特有的人文底蘊和辦學理念;
(二)作品圖案簡潔明快、富有美感,具有較強的識別度和設計感,作品風格應與學校標志系統(tǒng)相融合,易于各種延伸設計和傳播;
(三)作品可以是一整套的(涵蓋徽章、吉祥物),也可以是單獨的一個作品。
三
各項目設計引導
(一)徽章設計引導
1.該標識主要使用于中山市麗景學校校慶新聞宣傳報道、官網(wǎng)、校園環(huán)境布置以及各項迎慶活動中的設施設備、證件、請柬、入場券等典型場合與校慶資料。
2.該標識應構思精巧、創(chuàng)意新穎、個性鮮明、內(nèi)涵豐富、寓意深刻,融合、彰顯學校特色以及辦學理念。
3.表現(xiàn)形式簡潔、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和視覺沖擊力,適于做各種延伸設計,利于進行海內(nèi)外推廣應用。
4.遵循標志標識藝術創(chuàng)作規(guī)律,符合標志標識設計表達規(guī)范,方案作品必須為應征者原創(chuàng)。
(二)吉祥物設計導引
1.主題、形式不限,充分發(fā)揮想象力,釋放創(chuàng)造力。
2.構思緊扣麗景學校辦學理念,學校特色,并能托物言志。
四
征集方式
(一)電腦、手繪作品均可,作品尺幅為A4標準大小,作品彩色。
(二)電腦稿件須A4(不小于300pd)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電子版為A4規(guī)格彩色稿(CDR或其他設計文件格式,JPG圖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文件不小于3M)。
(三)手繪作品以A4紙尺寸,并且掃描成電子版投送。
(四)報名者須提交一份《中山市麗景學校10周年校慶徽章/吉祥物設計方案報名表》,并根據(jù)表格要求完整填寫相關信息與內(nèi)容。
掃描二維碼下載報名表提取碼:2020
(五)文件夾稱須注明“中山市麗景學校xxx(徽章、吉祥物)應征作品”字樣,文件夾中包含參加征集的稿件、報名表。并截稿時間之前將文件發(fā)送到指定收稿電子郵箱448425122 qq.com;
(六)本次征集可以個人身份單獨投稿,也可以單位和集體名義投稿;同一作者最多可提交3幅作品,作品如有重復,則以最后提交的作品為準。應征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七)征集活動咨詢電話:18507607499,聯(lián)系人:陳老師。
五
評選獎勵
“校慶慶徽”選用獎1名,獎金4000元;
“吉祥物”選用獎1名,獎金3000元;
優(yōu)秀獎6名,獎金共3000元。
六
法律聲明
(一)應征設計方案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chǎn)權。如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作者承擔一切后果。
(二)入選作品的著作權、版權等知識產(chǎn)權和使用權均歸中山市麗景學校所有,學??筛鶕?jù)需要酌情加以修改或完善后,用于校慶活動及學校形象的宣傳展示,以及在校慶紀念品和印刷品上標記和使用等。
(三)錄用作品的作者有義務根據(jù)征集單位意見酌情對作品進行修改。
(四)凡投稿者均被視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項條款的規(guī)定。